孕期检查的时间
发布于:2023-02-27
许文静副主任医师
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产科
孕期检查的标准时间安排为:确诊妊娠后,在孕6至13周+6天之间完成第一次产前检查并建立母子健康档案,此后按孕周分阶段规律复查,整个孕期通常需进行7至11次产前检查。
孕期检查的时间节点
1、第一次检查(孕6至13周+6天):此阶段需建立母子健康档案,完成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传染病筛查及超声确认宫内妊娠等基础项目。依据《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》,此阶段检查是后续孕期管理的基础。
2、第二次检查(孕14至19周+6天):重点进行唐氏综合征血清学筛查,通常在孕15至20周之间采血。同时测量宫高、腹围,评估胎儿生长情况。
3、第三次检查(孕20至24周):此阶段进行胎儿系统超声筛查,即通常所说的大排畸超声,用于排查胎儿结构畸形。同时进行血常规和尿常规复查。
4、第四次检查(孕24至28周):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,即口服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。此项目需空腹采血,依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发布的指南执行。
5、第五次检查(孕30至32周):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及超声,评估胎儿生长发育、羊水量及胎位。此阶段开始关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风险。
6、第六次检查(孕33至36周):从孕34周起可进行胎心监护,每周一次。孕35至37周之间需进行B族链球菌筛查,取阴道及直肠分泌物送检。
7、第七次至第十一次检查(孕37至41周):孕37周后每周检查一次,内容包括胎心监护、超声评估胎儿大小及羊水情况。孕41周未分娩者需评估是否需住院引产。
关键数据与依据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明确要求,孕期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,其中孕早期至少1次、孕中期至少2次、孕晚期至少2次。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,如高龄、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妊娠期糖尿病等,检查频次需相应增加,病情稳定者可按常规间隔复查,调整治疗方案期间需缩短间隔至每周一次或遵医嘱执行。
孕期检查时间安排以孕周为轴线,首次检查在孕13周+6天前完成,孕28周前每4周一次,孕28至36周每2周一次,孕36周后每周一次。规范产检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妊娠期并发症,保障母婴安全。
常见问题
孕期第一次检查最晚什么时候做?最晚应在孕13周+6天前完成。超过此时间节点,部分早期筛查项目如NT超声将无法进行,影响染色体异常风险评估的完整性。
孕中期每几次检查做一次超声?孕中期通常进行2至3次超声检查。分别在孕20至24周做系统超声筛查,孕24至28周做糖尿病筛查时可不常规做超声,孕30至32周复查超声评估胎儿生长。
孕晚期胎心监护从第几周开始做?通常从孕34周开始。对于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妊娠期糖尿病或胎儿生长受限等高危因素者,可提前至孕32周启动胎心监护。
整个孕期最少需要做几次产前检查?至少5次。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》,孕早期至少1次、孕中期至少2次、孕晚期至少2次,高危孕妇需增加次数。
孕41周还没分娩需要增加检查吗?是。孕41周未分娩需评估宫颈条件及胎儿状况,通常建议住院引产,此阶段检查频次增加至每1至2天一次,直至分娩。
参考资料
本文由许文静医生参与编审,最后更新于:2026-09-28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,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,详情需遵医嘱[1]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.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. 中华妇产科杂志,2018,53(1):7-13.
[2]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 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. 2011.
[3]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.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治疗指南(2022). 中华妇产科杂志,2022,57(1):3-12.
[4] 谢幸,孔北华,段涛. 妇产科学(第9版). 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2018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