怀孕都要做哪些检查
发布于:2023-04-17
谢静颖副主任医师
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妇科
怀孕期间需要进行的检查按孕周分为多个阶段,核心包括确认妊娠、排查染色体异常、筛查结构畸形及评估母体健康状况。规范产前检查可显著降低母婴不良结局风险,首次检查通常在孕6至13周加6天完成。
孕期主要检查项目按时间划分如下
1、孕6至13周加6天:建立母子健康手册,完成血常规、尿常规、血型、肝肾功能、乙型肝炎表面抗原、梅毒螺旋体、艾滋病抗体筛查,同时进行早孕期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。此阶段可完成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风险评估。
2、孕11至13周加6天:进行胎儿颈项透明层超声检查,联合血清学筛查评估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风险。根据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发布的《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》,该检查为染色体异常筛查的重要节点。
3、孕15至20周:进行中期血清学筛查,检测甲胎蛋白、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及游离雌三醇,评估胎儿神经管缺陷及染色体异常风险。预产期年龄达到或超过35岁者,需进一步行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或羊水穿刺。
4、孕20至24周:进行系统超声检查,排查胎儿颅脑、颜面、脊柱、心脏、腹部脏器及四肢结构畸形。该检查对胎儿结构异常的检出具有关键价值。
5、孕24至28周: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,诊断妊娠期糖尿病。空腹血糖、服糖后1小时血糖、服糖后2小时血糖中任意一项达到或超过5.1毫摩尔每升、10.0毫摩尔每升、8.5毫摩尔每升即可诊断。
6、孕28至36周:每2至4周产检一次,复查血常规、尿常规,进行胎心监护,评估胎儿生长及羊水情况。孕30至32周进行超声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胎位。
7、孕37至41周:每周产检一次,进行胎心监护及超声评估羊水量、胎盘成熟度及胎儿估重。孕41周未临产者需评估引产指征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》规定,孕妇应当接受至少5次产前检查,其中孕早期至少1次、孕中期至少2次、孕晚期至少2次。2022年中国妇幼健康统计显示,全国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已达到97%以上,但规范完成全部检查项目者比例仍有提升空间。
不同孕妇的检查方案存在差异。病情稳定、无合并症者按上述常规流程执行;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、妊娠期糖尿病、甲状腺功能异常或既往不良孕产史者,需根据专科医师评估增加检查频次及项目,如孕晚期每1至2周复查一次。
常见问题
怀孕期间必须做羊水穿刺吗?否。羊水穿刺仅适用于预产期年龄达到或超过35岁、血清学筛查高风险、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异常或超声提示结构异常者,低风险孕妇通常无需进行。
孕期超声检查对胎儿有伤害吗?否。诊断性超声检查输出能量低,目前无证据表明按规范进行的孕期超声检查对胎儿造成伤害,但应避免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摄影。
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可以跳过吗?否。妊娠期糖尿病早期无明显症状,若不筛查可能漏诊,增加巨大儿、早产及新生儿低血糖风险,建议所有孕妇在孕24至28周完成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。
产前检查次数越多越好吗?否。检查频次依据孕周及母胎状况确定,无合并症者按指南规定频次执行即可,过度检查不增加获益,合并症者才需增加频次。
参考资料
本文由谢静颖医生参与编审,最后更新于:2026-09-27 内容仅供健康科普,不能替代医生诊疗意见,详情需遵医嘱[1]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. 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(2018). 中华妇产科杂志,2018,53(1):7-13.
[2]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.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.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.
[3] 谢幸,孔北华,段涛. 妇产科学(第9版). 北京:人民卫生出版社,2018.
[4]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司. 中国妇幼健康事业发展报告(2022).